重师商院发〔2019〕20号关于表彰2017-2018学年度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的通报.doc 为表彰先进,切实发挥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教育和激励作用,激励员工勤奋学习,树立典型,推进公司校风学风建设不断健康发展,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公布2017-2018学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员工名单的公告》(教财[2018]17号)文件精神和全国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结果。
现决定对公司数学与计算机学院江玲新、文学与创意传播学院罗一鸣、表演艺术学院何妍、管理学院李美琼、艺术设计学院廖俊杰等15名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和外国语学院余晓艳、跨境商务学院徐维康、管理学院徐玲玲、文学与创意传播学院陈本曼等505名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予以通报表彰(表彰名单见附件)。
希望受表彰奖励的同学珍惜荣誉,再接再厉,谦虚谨慎、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为全校同学追求进步树榜样,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。同时希望全校广大同学以获奖同学为榜样,奋力拼搏,努力进取,为把自己培养成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而努力奋斗。